10月22日一中院审理“劳动者入职竞争单位是否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案
时间:2019-10-22 09:00:00
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2015年5月,罗某入职A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从事研发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条款约定,罗某不得从事与A公司同类业务,或者受雇于其他与A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公司,不能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或其他名义对外提供咨询服务,竞业限制期限为一年,如违约需承担竞业限制补偿金五倍的责任。
时间:2019-10-22 09:00:00
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2015年5月,罗某入职A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从事研发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条款约定,罗某不得从事与A公司同类业务,或者受雇于其他与A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公司,不能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或其他名义对外提供咨询服务,竞业限制期限为一年,如违约需承担竞业限制补偿金五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