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大兴法院审理“互联网公司未以公司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员工起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案

时间:2020-01-10 09:00:00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张某诉称:2016年12月23日,原告入职某公司,月工资1万元,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但原告实际并未在某公司上班,二是一直为被告公司工作至2018年6月14日。工资于2018年5月15日调整到11 320元。2018年6月14日,被告公司要求原告离职,未签订离职协议。